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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记!七种情况下不要食用味精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03月28日

  味精又称味素,是调味料的一种,主要成分为谷氨酸钠。要注意的是如果在100℃以上的高温中使用味精,经科学家证明,味精在100℃时加热半小时,只有0.3%的谷氨酸钠生成焦谷氨酸钠,对人体影响甚微。下面我们一同看看吧!

  

  1、不宜过量食用。用量过多(每天食用5克以上),会出现背部及上肢麻木、周身酸软等不良反应。

 

  2、不宜在炝锅时放入。在高温下味精会变成焦谷氨酸钠,这是一种有毒物质。同样道理也不可长时间炖煮。

 

  3、不宜调入鱼、虾、哈蜊等食物中。

 

  4、不宜加入炒蛋中。因鸡蛋本身就含有许多氨基酸,正是味精的主要成分。

 

  5、不宜婴儿食用。因味精能和婴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组合,生成谷氨酸锌,随尿排出体外导致婴儿缺锌,

  

  6、不宜直接拌入凉菜中。因难溶解影响调味效果,应先将味精溶解在适量温水中后再行拌入,这样调味效果好。

  

  7、不宜放在过碱或过酸的汤菜中。味精在碱性汤液中会发生化学变化,会产生一种不良气味;在酸性汤液中溶解度小,味精会失效。

  

  微微健康网温馨小提示:

  

  味精中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还具有治疗慢性肝炎、肝昏迷、神经衰弱、癫痫病、胃酸缺乏等病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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